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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沂市城市清雪除冰工作應急預案


    發布日期:2022/11/19 8:32:45  


    臨沂市城市清雪除冰工作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做好臨沂中心城區的清雪除冰工作,雪前做好設備和人員組織準備,雪中保障道路具備暢通條件,雪后保持市容環境清新整潔,切實保障城市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臨沂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臨沂市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結合臨沂中心城區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臨沂市中心城區建成區范圍內的城市道路、國省道干線、高速公路、高架快速路、橋梁、門前五包責任區、社區、居民小區、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的清雪除冰工作。雪天其他災害事件的應急處置不屬于本預案處置范圍,應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1.4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各負其責。實行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各區政府(管委會)為責任主體,街道辦事處為實施主體,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分頭行動,共同組織實施清雪防滑工作。

    2)環衛專業隊伍和社會力量相結合。各環衛作業單位要充分發揮專業優勢,主動、快速、高效地完成責任區內的清雪除冰工作。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沿街商鋪等要積極投入人力、物力參與清雪除冰工作。

    3)“三先、三后”。按照“先清理主干道,后清理次干道;先清理車行道,后清理人行道;先組織清掃,后組織清運”的原則,開展清雪除冰工作。

    1.5 等級劃分標準

    城市清雪除冰預警級別根據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四個預警級別,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藍色預警(Ⅳ級),小雪。下雪時水平能見距離等于或大于1000米,地面積雪深度在3厘米以下,降水量級為24小時降雪量在0.12.4毫米之間。如果有降雪而沒有形成積雪,一般稱之為“零星小雪”。

    黃色預警(Ⅲ級),中雪。下雪時水平能見距離在5001000米之間,地面積雪深度為35厘米,24小時降雪量達2.54.9毫米。

    橙色預警(Ⅱ級),大雪。下雪時能見度很差,水平能見距離小于500米,地面積雪深度達5厘米,24小時降雪量達5.09.9毫米。

    紅色預警(Ⅰ級),暴雪、大暴雪或特大暴雪。地面積雪深度達8厘米,24小時降雪量(融化成水)達到10.019.9毫米時為暴雪,20.029.9毫米為大暴雪,超過30.0毫米為特大暴雪。

    2  組織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2.1 指揮機構

    在市政府領導下,成立臨沂市中心城區清雪除冰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協調中心城區清雪除冰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任副指揮,市委宣傳部、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臨沂國際機場有限公司、山東高速臨沂發展有限公司等部門、單位及各區政府(管委會)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

    2.2 辦事機構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市城市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主要職責是:負責編制、修訂并組織實施城市清雪除冰應急預案和總體實施方案;及時掌握雪情信息并通報各有關單位,組織落實市指揮部的命令,研究清雪除冰工作對策,組織會商研判,科學應對雪情,協調和調度成員單位開展清雪除冰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城市清雪除冰檢查,對各區(開發區)及相關單位清雪除冰工作進行監督考核,指導建立城市清雪除冰督查組織。

    2.3 成員單位職責

    1)市應急局: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力量參與雪災及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救援,必要時銜接駐臨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會同有關方面做好自然災害受災群眾災后生活救助工作。

    2)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本預案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劃分清雪除冰責任網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監督指導環衛保潔單位做好城市道路的清雪除冰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監督和檢查中心城區清雪除冰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對違反本預案的行為進行處理;監督指導融雪劑儲備和科學使用工作。

    3)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積極開展清雪除冰宣傳工作,普及相關防護知識;實施新聞輿論監督,對未盡義務的單位和店鋪給予曝光;組織全市志愿者開展清雪除冰工作,營造社會共同參與的濃厚氛圍。

    4)市委市直機關工委:負責市級機關各單位清雪除冰的組織協調工作。

    5)市教育局:負責組織中小學內部、出入口的清雪除冰工作。

    6)市公安局:負責冰雪天氣的道路管控,加強現場指揮、交通引導,根據雪情、路況對部門道路實行限速限行;負責及時處置交通事故,快速清理交通事故車輛,全力維護交通秩序,保障執行緊急搶險任務的車輛、運輸清雪物資的車輛、清雪除冰專項作業車輛、清運積雪車輛和公共汽車優先通行。

    8)市財政局:負責統籌安排清雪除冰所需資金。

    9)市住房城鄉和建設局:負責組織建筑施工企業對建筑(道路)施工現場及其相鄰道路的清雪除冰工作;督促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商業辦公區內部、出入口的清雪除冰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燃氣、供熱、供水等公共裸露管道的防凍保護措施。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管轄范圍內國道省道公路、公交場站及站臺、客運站、車站站內通道和港口等區域的清雪除冰工作;督促相關客運單位做好因雪災滯留車站旅客的生活保障工作;負責搶險救災物資運輸、災民和物資撤離等所需的運輸工具,保障搶險救災通道的暢通;負責管理范圍內的高速公路及出入口、匝道的清雪除冰工作。

    1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災害的防范、搶險救災及生產恢復工作。

    12)市商務局:負責督促做好轄區內商場的掃雪除冰工作。

    13)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接受地區的醫療救治工作,及時提供受災地區醫療衛生信息。

    15)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農貿市場內部、出入口及院區周邊人行道的清雪除冰工作;負責督促做好轄區內農貿市場的清雪除冰工作。

    16)市委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組織黨政機關集中辦公區內部、出入口及院區周邊人行道的清雪除冰工作;不在黨政機關集中辦公區辦公的機關事業單位自行組織清雪除冰相關工作。

    17)市氣象局:負責雪情預警信息發布;在降雪季節,每周向市有關部門通報天氣情況;降雪天氣和出現道路結冰現象時,及時發送天氣預報。

    18)臨沂國際機場有限公司:負責機場區域的清雪除冰工作;保障好因雪災滯留機場旅客的生活,維護好機場秩序。

    19)山東高速臨沂發展有限公司:負責經營管理范圍內的高速公路及出入口、匝道的清雪除冰工作。

    20)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各自轄區內的清雪除冰工作。

    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職責分工不明確的問題時,經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同意后,協調或指派有關部門處理。市指揮部辦公室做好問題的跟蹤、調度等工作。

    3  應急先期準備

    進入冬季,根據天氣情況,各成員單位按照責任分工,提前落實雪前準備工作。

    3.1 加強氣象監測預警

    市氣象局建立與市有關部門的聯動機制,定時提供天氣預報,并組織專家分析降雪態勢,確保第一時間發布預警信息。

    3.2 加強雪前宣傳

    市委宣傳部要組織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單位,做好冰雪天氣安全防范知識宣傳教育,動員社會車輛在冰雪天氣時盡量減少出行,鼓勵市民選擇公共交通出行,減少安全隱患,減輕道路交通擁堵。

    3.3 加強市政設施排查

    各城市基礎設施權屬部門要協調供電、供水、供熱、供氣、通信、公交等單位,對可能出現問題的設備和線路進行巡查和檢修,保證運行良好。各級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組織對所屬范圍內常綠行道樹、綠地公園內大型常綠植物進行修剪,以防積雪壓斷樹干。

    3.4 儲備清雪防滑物資

    各區(開發區)要根據道路面積及長度,由屬地環衛主管部門落實屬地責任,在日常環衛保潔費用之外,進行清雪除冰資金單獨預算,確保區域內專業清雪隊伍清雪除冰設備、物資種類齊全、數量充足、滿足使用。清雪除冰各相關單位、專業作業部門在每年11月中旬前要儲備充足的除雪融雪和防滑料等物資。

    1)所有除雪、清運車輛必須在醒目的位置上貼有“清雪除冰”字樣的提示,安裝作業警示燈及作業旗幟。

    2)每次降雪前,所有車輛設備必須認真進行檢修、安裝調試好;每次除雪工作后,要對設備出現的問題及時維修,確保設備功能完好。

    3)裝掛在其他車輛(或機械)上作業的清雪機械必須與配裝車輛連接牢固;配裝車輛的操縱、轉向、制動系統等均應符合相關標準。

    4)用于清雪的裝載機要改安裝無鏟齒的平鏟,避免破壞路面、管線井蓋等設施。

    5)要按照標準要求備齊備足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和環保要求,并具有規范的檢測報告高效能環保型融雪劑。

    6)要根據雪情做好清雪設備的防滑措施,保證車輛在大雪或冰凍的情況下正常作業。

    7)要引導街道辦事處、居委會、企事業單位、沿街商戶、物業公司購置數量充足的大掃把、鐵锨、推雪板、融雪劑等清雪物資,確保清雪任務有效落實。社會力量清雪設備要做好存放和保養,確保正常使用,在清雪除冰時及時投入使用。

    3.5 明確責任區域

    責任區域分為市責任區域、區責任區域、鎮(街道)責任區域、社區(物業公司)責任區域和其他責任區域。

    市責任區域:市直部門、單位按照《市直機關清雪除冰包保路段責任分工表》組織單位職工對包保路段人行道進行清雪。該區域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按照實際情況進行劃定。

    區責任區域:負責轄區內管理的主要道路、橋梁、高架快速路、公園綠地和區直有關部門管養區域。該區域由各區指揮部根據“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結合日常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具體劃定并明確區級責任部門。

    鎮(街道)責任區域: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除區責任區域以外的支路、街巷和社區清雪防滑工作。該區域由各區指揮部根據“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劃定。

    社區(物業公司)責任區域:負責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劃定的街巷和小區的清雪防滑工作。該區域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劃定。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由物業公司負責組織實施小區內的掃雪除冰工作。

    其他責任區域:新建、改建、擴建施工中的和未經驗收邊施工邊通車的道路,根據建設和管養職責,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或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供水管線漏水所造成的路面結冰,由水務部門負責。園林綠化用水漏水所造成的路面結冰,由所屬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負責。高速公路和其他公路的掃雪除冰工作由經營管理責任單位負責。由于管線漏水需進行除冰工作的由管線權屬單位負責。

    4  預警響應

    4.1  預警響應信息發布

    市氣象局統一發布城市冰雪災害監測實況信息,藍色、黃色預警再報請市指揮部辦公室后發布,橙色預警、紅色預警在報請市指揮部后發布。預警發布內容包括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可能后果、警示事項、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等。

    市氣象局發布雪情預警信息后,各區政府(管委會)充分利用文件通知、新聞媒體、報紙倡議等多種方式,向轄區內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街道社區及市民群眾發布雪情預警信息。各級各有關作業單位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修訂完善各類清雪除冰工作方案,適時進行預案演練,組織操作人員培訓,以適應強降雪情況下的突發情況需要。

    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電信運營企業應當完善預警信息響應機制和流程,快速、準確、權威、無償地向社會公眾傳播預警信息。對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廣播、電視等媒體應當立即插播并滾動播報,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或電信運營企業應當在10分鐘內播發。機場、港口、車站、高速公路、旅游景點等場所的管理單位應當利用電子顯示裝置及其他有效設施傳播預警信息。

    4.2  藍色預警(Ⅳ級)響應

    藍色預警發布后,市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在崗值班,各相關單位落實24小時帶班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密切關注災害變化情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短信、微博、網站、電子顯示屏等宣傳防災應急常識、發布有關信息;各相關責任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融雪除冰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好清雪人員、機械、物料三落實工作;氣象及相關責任部門隨時關注、監測災害變化,根據災害變化情況,及時報告市指揮部辦公室,適時提升響應等級。

    4.3  黃色預警(Ⅲ級)響應

    黃色預警發布后,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在崗帶班,各成員單位開展檢查巡視,相關值班人員到崗值班;各備勤點清雪防滑人員、裝備、車輛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確保通信暢通,特別是遇有夜間、節假日降雪預報時,各相關成員單位要留有充足人員和后備力量,隨時準備實施應急響應。

    4.4  橙色預警(Ⅱ級)響應

    橙色預警發布后,在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繼續加強清雪除冰工作力度。各級各相關單位責任人或聯絡人到市指揮部參加清雪除冰應急指揮協調工作,同時協調各方面力量投入清雪除冰,保障冰雪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活物資的供應。

    4.5  紅色預警(Ⅰ級)響應

    在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市指揮部按照本預案調動一切資源,確保人財物投入,視情況聯系駐臨部隊協助清雪除冰工作。重大雪情災情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4.6 預警變更與解除

    市氣象局應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城市冰雪災害或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5  應急響應

    5.1  應急響應啟動

    對應降雪預警級別,市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第一時間向各成員單位和各區政府(管委會)通報應急響應級別。

    5.2  四級(小雪)應急響應

    接到市氣象局發布的藍色預警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帶班,工作人員到崗,實行24小時值班,確保通信暢通。各成員單位進入清雪除冰臨戰狀態,人員、車輛全部在指定地點集中待命,大型清雪設備要泊至作業區域主要路段,融雪劑撒布機要裝車待命。各機關、團體、部隊和企事業單位負責開展各自內部、出入口及院區周邊人行道的清雪除冰工作。沿街單位、店鋪按照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要求負責門前人行道積雪的清除。社會清雪力量負責開展院內、出入口及院區周邊路沿石以上人行道的清雪除冰工作。飛機場、碼頭、火車站、汽車站、停車場、公園、廣場、街心花園內部、出入口及周邊的人行道的清雪除冰工作,由各自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5.3  三級(中雪)應急響應

    接到市氣象局發布的黃色預警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指揮部,由副總指揮決定啟動。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領導帶班,各成員單位開展檢查巡視。各區(開發區)組織開展轄區清雪除冰工作。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電信運營企業,動員全體市民積極參與掃雪除冰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個人依據樹木所有權限及時清除樹上積雪,防止積雪過厚壓折樹枝,造成交通阻礙及傷人事故。

    5.4  二級(大雪)應急響應

    接到市氣象局發布的橙色預警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在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市指揮部及各區(開發區)、各成員單位在應對中雪的基礎上,進一步動員、組織社會力量,參與清雪除冰工作。市應急局視情協調消防救援隊伍和民兵、駐臨武警部隊應急隊伍,重點支援高架快速路、重要干路等掃雪除冰工作。市公安局對道路交通實施管制,加強交通疏導,快速處理事故,排除交通險情,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交通狀況。各職能部門按照“保民生、保供應、保交通”的總體要求,提前做好食品、蔬菜、水、電、氣等基本物資保障。

    5.5  一級(暴雪)應急響應

    接到市氣象局發布的橙色預警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在應對大雪的基礎上,全面啟動消防救援隊伍和民兵、駐臨武警部隊支援地方掃雪應急預案。各級各相關單位排查并消除因積雪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發生災害后,各級各職能部門根據職能劃分,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搶險救災行動。交警部門優先保障水、電、氣、救護等民生需要的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必要時派警車開道護送。重大雪情災情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5.6  響應結束

    當雪情基本消除、生產生活秩序基本恢復,視情況終止應急響應。

    Ⅲ級以下清雪防滑應急行動結束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宣布應急響應終止,同時向社會公布。

    Ⅱ級以上清雪防滑應急行動結束后,由市指揮部發布終止令,宣布應急響應終止,同時向社會發布。

    6  清雪作業要求及標準

    6.1 清運雪作業要求

    6.1.1 市區道路清雪作業應保證車輛、行人正常通行。

    6.1.2 清雪作業堅持機械作業和人工作業相結合的原則,以機械作業為主,使用融雪劑、防滑沙為輔。

    6.1.3 降雪發生時,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以雪為令,快速應對,以“上下班時段確保道路暢通”為目標,按照第一位防滑保交通,第二位清雪運雪保環境的指導思想展開作業。

    1)無論白天夜間,只要降雪,要立即組織清雪除冰隊伍及設備20分鐘內到達各責任路段展開作業。

    2)小到中雪。白天降雪,機動車道要隨下隨清,到晚9點以前,都要保證路面基本暢通,溫度過低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雪水結冰打滑;晚上降雪,各自靈活安排作業時間,第二天早7點前,要保證道路基本暢通。

    3)大到暴雪及以上雪情。預報白天降雪,設備和人員要提前到崗值守備勤,一旦降雪,立即開展作業,保證道路交通不堵塞;晚上降雪,要通宵作業,力求達到最佳道路清雪和防滑效果。遇到持續強降雪,要保證人員、設備能夠輪班輪崗持續作業,保證城市交通運行正常。

    4)上下班高峰期。要根據降雪情況,提前對路口、坡路、彎道、橋梁及易打滑路段安排作業,所有防滑車輛和人員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工作原則,隨時幫助打滑車輛順利通行,防止上下班高峰期間交通堵塞。

    6.1.4 清雪作業要按照先重點區域后邊緣區域,先主要路段后次要道路,先快車道后慢車道,先坡段后平路的原則進行組織,重要公共場所、學校、醫院、商場等人群密集地段,要優先清理。所有道路、區域在開展清雪作業時堅持先打開通道、再全面清理的原則。

    6.1.5 清雪作業時,融雪劑撒布應堅持科學撒布、少量控制的原則。小雪時原則不撒融雪劑,必須使用時只對坡度較大的路段撒布,或者用掃雪滾刷清掃坡路的積雪。中雪以上降雪時,要先使用推雪鏟將積雪推至路邊,再根據降雪量、降雪趨勢和降雪時間,利用除雪滾刷清掃路面,確實需要時,再適量撒布融雪劑。融雪劑應在清除表面積雪僅剩薄層時方可進行撒布。融雪劑撒布后,為確保融雪效果,至少在45分鐘后方可組織機械化清理。

    6.1.6 清雪作業時,要根據降雪及路面積雪情況合理調用清雪機械與設備數量,鼓勵因地制宜采取效率較高的多種清雪機械與設備聯合作業的方式。實行清雪車輛及設備聯合編隊,各負責一片區域或幾條道路,每組編隊由滾雪刷、除雪鏟、撒布機、裝載機、自卸車組成。清雪作業時,對單條單向道路實行壓茬推進、全面覆蓋、不留縫隙,根據雪情,確定來回清雪次數。

    6.1.7 清雪作業時,根據雪量從大到小依次使用的設備為除雪鏟、滾雪刷。天氣預報為陣雪或小雪時,主要依靠清雪滾刷進行清掃;天氣預報為中雪以上時,主要依靠滾雪刷輔以除雪鏟等機械不間斷作業的方式,清除路面積雪。暴雪時,采用除雪鏟在前,滾雪刷在后,各類機械聯合作業,每臺機械負責半個車道的模式進行作業。每個路口轉彎處向外延伸3米左右為作業距離,直行推雪形成的雪垅必須及時清理干凈。不得將積雪堆在道路轉彎處、其他單位門口或人行道上,不得向車行道揚雪。

    6.1.8 清雪作業時要加強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作業車輛、人員安全。

    6.1.9 市區道路積雪裝運作業要避開交通高峰時段,各類裝卸機械與設備要盡量避免阻礙交通。先用機械設備將清理的積雪堆積至各路段預定地點,由人工用鐵鍬沿路沿石根清理出20厘米,防止鏟車鏟到路牙石。用人工+機械配合的作業模式,將積雪裝車。

    6.1.10 各預定地點的堆雪必須及時外運,并傾卸至臨時指定地點。

    6.1.11 社會力量組織清雪,主要依靠小型車輛和人工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先通后清的原則,確保院內和出入口暢通。中雪以上,對院區周邊路沿石以上人行道可以先行清理出80厘米以上寬的連貫通道,方便通行,再根據降雪和天氣情況逐漸全面清理。

    6.2 清運雪作業標準

    主干道、重點路段、坡路、彎路、道路交叉口、橋梁要做到隨下隨清,確保道路暢通。其他路段清運雪執行以下標準:

    6.2.1 清雪時限

    小雪:所有道路隨下隨清,保持暢通。

    中雪:主次干道、重要區域隨下隨清,雪后6小時內具備通行條件。背街支路等其它道路雪后12小時內具備通行條件。

    大雪:主次干道、重要區域隨下隨清,雪后12小時內具備通行條件,背街支路等其它道路雪后24小時內具備通行條件。

    暴雪以上:主次干道、重要區域隨下隨清,雪后24小時內具備通行條件,背街支路等其它道路雪后36小時內具備通行條件。

    6.2.2 清雪標準

    主次干道、重要區域道路通暢達90%,背街支路等其它道路通暢達80%,人行道道路通暢到70%。區間道路、物業小區主要道路按照背街支路標準執行。

    7  善后恢復

    7.1  做好積雪殘冰清除,迅速恢復交通環境。降雪結束后,除雪單位要及時行動,將路邊積雪、殘冰及時運至指定傾斜消融點,不得隨意堆積在路邊,以免影響市容環境。不得將含有融雪劑的殘雪、殘冰堆積在樹池、綠地內,以免鹽化土壤,危害園林植物的正常生長;不得向路面揚灑積雪,避免因路面結冰造成交通安全隱患。

    7.2 在雪后交通恢復工作中,交警部門以盡量減少對正常交通的影響為前提,為作業單位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

    7.3  每次清雪除冰應急工作結束后,市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召開成員單位會議,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工作漏洞和不足,研究解決措施,逐步完善應急機制。

    8  保障措施

    8.1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清雪除冰工作,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各項責任落實到人;要健全值班制度,保證通信暢通,切實把降雪可能造成的損害降到最低。

    8.2各級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根據本預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建立應急機制,有效開展本轄區清雪除冰工作,切實保證所屬道路雪天交通通行條件。相關單位要結合本單位清雪除冰工作方案完善應急機制,細化處置程序,本著“責任明確、預案周詳、準備充分、工作細致、反應快速、協調一致、作業到位、不留死角”的原則,切實做到責任、預案、設施、人員、經費、積雪消納場所“六落實”,購置充足的掃雪設備和融雪劑,并儲備到位,除雪作業要做到“雪前準備”“雪中除雪”與“雪后迅速恢復市容環境整潔”并舉。

    8.3精心組織,切實落實清雪除冰責任。各級要劃分沿街單位的責任區,明確責任路段和責任人。與沿街單位、店鋪簽訂清雪除冰責任書,特別是新建改造的道路要重點抓好責任落實,做到掃雪無“盲區”。同時,要對清雪除冰工作的重要性進行廣泛宣傳,要求沿街單位和店鋪按照環境衛生責任要求,以雪為令,及時清除責任區內的積雪。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落實掃雪工具、機械和運輸車輛,組建骨干隊伍和突擊隊,隨時為搶險救援做好準備。

    8.4強化指揮,確保清雪除冰工作萬無一失。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市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做到組織有力,行動迅速,對重點部位和路段要重點保障。尤其是元旦、春節等假期,適逢中小學、高校放假和春運高峰,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落實節假日值班制度,基層要保證有一定的掃雪力量,確保節假日掃雪工作組織到位。

    8.5加強督查,嚴格落實獎懲制度。清雪除冰期間,市指揮部將組織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工作,對突出單位和典型事例給予通報表揚;對組織不力,行動遲緩,造成嚴重后果及惡劣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將追究主要領導或責任人的責任,并在全市范圍通報;對因責任原因造成重大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的,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9  預案管理

    9.1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清雪除冰預案的編制、解釋,并根據形勢發展,及時組織修訂。

    9.2各區政府(管委會)及各相關單位參照本預案,結合各自職責,制定相關的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9.3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各縣市參照執行)



    臨沂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1月 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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